福州市城鄉建設局關于化解評標專家評標勞務報酬爭議有關事項的通知 | |
發表時間:2022-12-06 閱讀次數: 字體:【大 中 小】 | |
各有關單位: 為減少評標專家對于評標勞動報酬爭議,維護招投標活動秩序,提高招投標工作效率,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市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評標專家由招標人向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含各分中心)申請抽取,并通過福建省綜合評標專家庫抽取端口以短信形式通知評標專家。 二、招標人、招標代理應合理確定評標勞務報酬,需要在通知短信中約定勞務報酬的,應在抽取評標專家前向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含各分中心)書面申請,書面申請應明確專家評標勞務報酬,由福州市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含各分中心)按照招標人的書面申請,在通知短信中增加評標勞務報酬的相應內容。評標專家對評標勞務報酬有爭議的,應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三、評標專家索要超過通知短信約定的勞務報酬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應及時向招標項目行政監督部門報告,并提供相應證據材料,經核實,評標專家確存在索要超過約定的勞務報酬的、索要勞務報酬以外的其他好處、財物的,由招標項目建設行政監督部門按照《福建省綜合性評標專家庫專家不良行為記錄和考評暫行辦法》認定為不良行為,并按分值記分,每次記10分。 特此通知 福州市城鄉建設局 2022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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